过去你是否碰到这种情况:当大家提出了一个决议,并且通过之后整个团队的士气非常高涨,但是领导者说这件事批准了,但是缓一段时间去做。结果缓了一段时间之后,整个团队的执行力却非常令人不满意,自然没有达到目标。然后老板冷嘲热讽某些队长,公司内部由团结变成内耗。
其实这种情况在绝多数公司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因为绝大部分的老板从和平年代出生,从小学习的都是和平年代的儒家哲学,自然成为老板之后的桎梏,如果不勤加学习、突破固有的思维局限,发生这种现象并不奇怪。老板郁闷、团队带头人更郁闷,整个团队的战斗力也是每况愈下的郁闷。
从古至今,中国广袤的大地上发生了太多的战争,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应该是忧患意识才是。只是这种忧患意识在得到了物质满足之后往往变得微不足道,在行为方式上却背道而驰。古代许多著名的军事家都是非常的重视士气的作用,比如王翦征伐楚国的时候,勒令六十万大军守而不攻,好吃好喝,等军队士气高涨到一个点上的时候,也正是楚军士气最低落的时候,结果一举灭楚。更早一点的曹刿论战也是从双方士气的斗法来决定进攻或者防守,结果战胜了强大的齐军。
公司的决策与执行也应该十分注重团队士气的作用。当下时刻整个团队士气高涨,老板却糊涂的停止,要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开始,这种消耗士气的行为酿造的苦果罪魁祸首就是老板。如果老板不能够正视这种错误,就会导致更严重的恶性循环。
所以,时不至不可强取,如春天之气未至,不伐木。时至不取反受其殃,时就是气,就是士气。
从古至今的军事家对于赏罚的处罚原则性极强,能够做到守时、守信、震慑,所以才能够号令三军。比如穰苴斩庄贾,才能令懒散的齐军号令统一,更早的孙武斩杀美姬才令吴王感佩。又比如奖赏,某将军将战争所得全部奖赏士兵,收复了失地,吴起厚赏、关爱士兵,未尝战争败绩。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不违背原则,哪怕是一次,同时又不延误赏罚,深的士兵爱戴。
与此相反的例子是楚汉时期项羽火烧阿房宫,对士兵虽有威慑,却无威信。吕布刻薄寡恩,终于被从将捆绑受死。
在实际的企业运营中,很多老板舍不得、不明确、拖延,将本该具有激励作用的奖励搞成了没有任何作用,甚至是反作用。司马法曰“赏不逾时,罚不迁列”,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叫雪中送炭,在别人不需要的时候是施恩招怨。惩罚对象要有理有据,非常明确,不能扩大化,否则就会导致没有人才可以使用。比如马谡兵败街亭,诸葛亮也仅仅是处理了马谡而已,对于其他人并没有追求刑责。与此鲜明对比的是,很多企业实施株连,岂不是很愚蠢吗?
所以,一定要在士气高涨的时候推行正确的决策,不能凭借个人感觉、好恶或者权力来改变。一定要做一个坚持原则,赏必及时,罚不扩散的领导者,否则你连一头猪的智慧大概都不如。因为猪吃饱了就睡,从来不伤脑袋,而你不仅伤脑袋,而且将事情做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