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认为,对新房源实施“五年内转手征收重税”的政策,有助于打压楼价。在他们看来,房地产是特殊商品,不仅可以满足自住者的“使用需求”,而且可以满足套利者的“投资需求”,所以“转手税”可以压抑“投资需求”,而让有“使用需求”的自住者得到房屋。
这可不是经济学。
没有无端端的“投资需求”。商品之所以具有“投资需求”,始终是由于它可以满足“使用需求”,而不仅仅是由于它可以转手。要是没有“使用需求”的支持,光靠转手不可能赚钱;但只要存在“使用需求”,则无论怎样打击转手,也不可能缓解“使用需求”。
归根结底,国内房子过剩了吗?实在的“使用需求”已经很低了吗?恰恰相反!既然如此,房价居高有何不妥?“投资需求”旺盛有何不妥?
为什么总有人要买二手房?
因为在一手房推出时,他们还在乡下,连农民工都不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刚落实,收入还不稳定;因为他们还在谈恋爱,到底跟谁结婚还没数;因为他们看不准市道,不知道房地产要升还是要跌。简而言之,是“不确定性”使这些后来才现身的买主无法提前现身,而二手房的卖主则及时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二手房的卖主在买主还没现身以前,就与开发商达成交易,承担了资金责任,帮助开发商完成了开发周期,加速了房地产资金的运转,间接促进了房源供给。当二手房买主现身后,卖主更直接提供了房源。倡议“转手重税”,肯定打击了这个并行过程。
由于对“转手交易”的经济作用缺乏认识,人们难以理解,为什么重税对二手市场的打击与对一手市场的打击是一样的。可他们不妨想想:若只要对“转手商”课以重税,就能把“转手商品”的价格降下来,那对图书零售商征税40%,就能让读者买到出厂价的图书吗?不可能。有的只是反例。
要重申,我说“重税不能压抑房价”,也说“重税可以阻吓交易”,两句并不矛盾。政府当然可以设立重税,剥夺二手楼卖主所得;或颁布法律,把二手楼卖主抓去坐牢。人们当然可以通过种种手段,成功地压制他们并不理解、于是认作邪恶的商业行为。我只是指出:这样做不会缓解需求,而只会减少交易、减少供应、提高价格。
学习市场经济,关键而深湛的基础课,就是理解世上所有“转手交易”和“炒买炒卖”行为的经济效用。
在很多人眼里,“炒家”就是投机倒把分子。他们自己并不从事具体的生产劳动,只是看准不同的时机,靠买入和卖出货物,赚取其中的差价。这些人囤积居奇、不劳而获、操纵价格、扰乱秩序,因而十分可恶。
然而,经济学却所见不同。
现代经济学指出,我们无法通过观察人们在市场中的行为来正确区分到底谁是投机倒把的“炒家”,谁又是诚实忠厚的“投资者”。投资者和炒家的行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同时,“投机倒把”的行为,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采集、甄别和传递信息的作用,并不是不劳而获、可有可无的环节。
是的,劳动生产很重要,但是由于生产资料非常有限,一吨煤一旦用来炼钢,就无法再用来取暖,所以必须预先知道“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在这个问题上判断错误,就会造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浪费。因此,关于“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的信息,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同样重要。
我们怎样才能得到正确的信息呢?最省事的机制,就是人类不断发明和完善的各种资产转让市场。这些市场赏罚分明,谁使用了准确的信息就受奖,谁使用了错误的信息就受罚。一夜暴富是有的,但血本无归也屡见不鲜。
“投机者”或者“炒家”的工作是采集、甄别和传递信息,市场对他们的决策作无情的判决。假如一个炒家在饥荒前囤积了很多粮食,或者在熊市前抛掉了很多股票而大赚其钱,我们完全没理由批评他。那是他应得的报酬。饥荒不是他造成的,他只是预见了饥荒;熊市也不是他造成的,他只是预见了熊市。他只是一个诚实的信使。没错,是他送来了坏消息,但不要枪毙他,枪毙他也并不能够把坏消息变成好消息。
不学通这一课,你无法理解各国放弃计划经济后,为什么同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你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要参与并建立期货市场;你更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建立商学院,大张旗鼓地推广“企业家精神”。
不观察、不体会、不举一反三地思考,你眼中的市场,就处处都有邪恶,样样都是特殊商品,事事都要政府管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