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去逛知乎的时候,看到一个网友邀请我回答怎么看待郑州中院利用微信进行审判的事情。我一看这问题,当时就有点蒙了,我类个擦,法官也这么追赶潮流?开始玩互联网+了。
先看一下来自新华网的一些内容简介吧:
12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试行“微信庭审”,利用微信办案群进行庭审询问。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庭审询问,当事人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情形全然不在,庭审询问现场只有法官一人,而当事人只需在手机的另一端,借助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接受庭审询问。
据介绍,主审法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建立微信群,并将各诉讼参与人邀请进来。随后各诉讼参与人要表明身份并由法官确认,之后就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
由于此次是二审程序,在一审时对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都有记载,所以证据交换和询问都进行得很顺利。同时,微信群里的秩序也很好,该谁发言主审法官会@谁,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不到一个小时。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上面的介绍以后有何感想啊。反正我看完以后,一连串的问题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了。
1.比如,这犯人要是私下加个好友,发个红包的话怎么办?如何杜绝?
2.大家都知道,这微信的安全性那不是最高级别的,平常你也会经常看到一些某某的微信号被盗的消息。那如果法官的微信也被盗的话,还得再重新申请个号整??
3.如果原告临时退群的话,是不是可以算成撤诉处理?万一是原告手贱不小心点着的话怎么办?
4.如果当事人临时撤销发送过的话,是否可以判断为扰乱法庭秩序呢?
5.原告与被告是否可以拉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来做为旁听呢?旁听如果插话的怎么办?被踢出去吗?好像微信并没有禁言的功能啊?
6.一方胜诉的话,是否可以庆祝一下,在微信群里面发个红包?那另一方是抢还是不抢呢?
7.不知道法官大人是打字呢还是语音呢?如果打字太慢怎么整?要说10分钟的话才能陈述完,语音是否可以当作呈堂证供?
8.如果原告情绪激动在群里骂了对方,不知道法官大人应该当何处理?
9.怎么核对对方的真实身份呢?万一对方答辩的并不是自己本人呢?这个应该如何处理呢?
10.咳咳,万一原告与被告都不会说普通的话,带着方言来的话,是不是还需要翻译入群啊?
暂时就吐槽这么多吧,关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呢?欢迎在文章下面的评论里面谈谈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