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必然是一种暴利行业。
千万不要用“所见即所得”来看待医疗行业,我们换个角度,从市场来看医疗这个行业的特点。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一个健康的行业应该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如何定义完全竞争?我想有几个要件:
顾客支付全价
顾客了解价格(的构成)
顾客了解需求
顾客评价质量
顾客保持理性
请大家仔细思考一下,医疗行业是不是上面一个要件也不符合?
我们逐条来看:
由于保险公司/体系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很多顾客(以下称“患者”)都不需要支付全价,而且一定程度上,保险公司/体系等第三方有动力、有能力指定支付价格
患者不知道价格是如何制订出来的
患者的需求是卖方定义的——进行何种检查、使用何种治疗手段。谁见过完全竞争市场下需求由卖方定义的?图样图森破!
患者对卖方所提供服务的好处/结果没有评价的可能(一定程度上是专业门槛问题)。由此导致的恶性事件,相信大家有所耳闻
面对超出认识范畴的(疾病)压力,患者很难保持理性
所以,我说,医疗行业恰恰正是达不到一个完全竞争市场的要求的,而且我们所熟知的是非完全竞争的市场都有可能促成暴利行业的诞生。具体到医疗行业,上面5条是不是每一条都可以成为“暴利”的催生土壤?
这些暴利土壤,古今都有,中外亦都有,唯国情不同耳!
中国老百姓或者说看本文的同学一定有一个共识:看病贵,主要是药贵,治疗/挂号费到没啥。那么欧美呢?是不是也如此呢?其实根据公开报道就可以查到,几百刀的诊疗费?几千刀的检查贵?几万刀的药品?——别拿衣服了,以上样样都有,比我们国内各项收费贵的多了去了好么!
不过,似乎很少听说老外看不起病的?why?
对!那是因为人家的费用都是paid by insurance的!当然啦,商业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家,它们对投保人的要求其实是极为苛刻的。在奥巴马总统没有强推新保险法之前,拒保这种事情多了去了(但是也要看到,拒保这一冷血事实的背后,倒是促成了保险的差异化竞争市场,对患者来说也是好事一桩呢)。所以我们看到,在美国丧心病狂的新保险法案推出后,有多少利益相关企业反对?为什么?因为利益受损啊!
话归正传,除了商业保险以外,在美国,对于买不起商保的穷人,还有国家特殊保障计划和救助组织对其进行救助,大家可以从很多报道中看到有些流浪汉甚至过得很体面呢!
以上,我想要表达的是:在美国,其实是良好的商业保险制度和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医疗行业作为暴利行业的本质。
我就举个例子,阿法替尼这个新的靶向药物,其9万刀/年(国内接近100万/年)的治疗费用,要是没有保险和社会救助(中国医保不报销,也没有商业保险会买单,更没有社会救助团体支持,顶多有药企让利的“慈善”计划),估计即便在美国用得起的人和国内也差不多吧——有钱人呗!
我们国家人口多,而且商业保险的环境(法律、商业伦理等等)远远比不上欧美超过百年的历史沉淀,所以国家医保的包袱非常大。但是客观来说,对于一般性的疾病来说,还没有一家商业保险能好过国家医保的(不服来辩!)。各种问题当然存在,要解决除了靠智慧,当然还需要时间。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国家和美国为了控制“暴利”的2条道路。
以上文美国为例,它的做法其实大家都看到了,我说的更简洁一点,就是:引入多方博弈机制(保险公司-医生-患者利益共同体),保障患者权益(其实没那么简单,还有药企、医疗团体、政府参与)。具体表现就是患者只要交少量的钱,就能享受不错的医疗服务了——这里涉及保险如何赚钱的知识,有兴趣的同学自己去了解一下。
但是这样就会导致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我刚刚说了,由于医疗行业是一个非完全竞争市场,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空子可钻,虽然美国有着完善的法律对此进行规范,但是依然不能避免利益共同体的出现。这里我就不展开了(有机会和大家聊聊过度诊断的问题吧),只是请大家想一下过度诊断、过度治疗的产生原因吧?——没那么复杂,就从“赚取利润”这个角度出发好了(谁推动?谁受益?谁买单?)。
我们中国的道路则与美国不同。由于国内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很不成熟,有各种问题(乃至于保险被老百姓诟病是骗钱的了),所以国家介入这个市场——和你们想象的相反——是绝对有利于保障患者利益的(虽然你们现在骂的爽,但是我国家真的很委屈)。
比如说,压制诊疗/挂号费,至少使所有人能有机会去看病吧?
再比如说,制订基药目录,至少使所有人能有机会用上质量还不错的药了吧?
但是这样当然也会有问题。你们说几块钱的挂号费,国家拿什么付医生报酬?所以不得不有“药物加成”,甚至鼓励医院自负盈亏。但是过不了多久,坏事了——老百姓骂娘了,药太贵,治不起,所以又好心地推出“药占比罚款”、“检查费用限定”等措施来应对。然后大家都知道了:医生喊穷,患者说你们tmd喊什么穷,我病都看不起了…于是双方开撕。
其实国家也是受害者,各种善意的措施,执行着执行着就变了味,没人说好。真冤!当然了,因为行政体系、医保双轨制等问题,中国还存在着特殊的权力寻租现象,这个伤疤也是要承认的。
那么你们要问为啥不报销药品呢,这样不都搞掂了么?那么我要问,钱呢?其实不要说药企是无辜者,有些药企绑架国家也不是不存在(所谓利益团体施压,和欧美像极了其实)。国家当然也有对策?不批、不给进采购目录、不给报销……那么对这种体系,请大家再想一想:谁受益?谁买单?
所以说,无论是美国体系,还是我们国家的体系,都有问题、都不完美、都会玩一些朝三暮四的把戏,不过最终一定都是患者买单!说直白点,这些问题其实无不都是医疗行业的暴利/逐利性所导致的。
不要谴责,不要咒骂,要承认逐利的存在,要给各方以空间,所以:
1. 完善法律环境
2. 国家适度干预、引入多方博弈
3. 规范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
BTW,不少非官方报道都提到,未来,中国走美国体系的可能性要适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