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10月起,河北省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除携带行车本、驾驶证外,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抬高了销分门槛。据了解,自去年起,保定市交警部门已要求驾驶员在销分时提供身份证并签字。
全省系统升级,销分要刷身份证并需现场录入指纹
此次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升级,因抬高销分门槛而备受关注。此次系统升级后,驾驶员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将强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取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当与驾驶证上的信息对照确定相同后,平台才可处理驾照销分业务。
此前,驾驶人本人带着驾照、行车本去处理非现场违法,现场签名确认即可;平台升级后,则要求驾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驾照、行车本去处理非现场违法,而且需要现场录入指纹,当身份确认无误后,才会出具“处罚通知单”,缴纳罚款。
有效遏制“买分卖分”、冒用驾驶本
此项新政策出台,多数受访市民表示了支持。“这项政策要是能早出两年就好了。”市民彭先生说,自己就曾吃过冒用驾驶本的亏。2013年,彭先生外出时不慎将装有身份证、驾驶本等证件的手包遗失,等到驾照年检时发现,驾驶本里的12分全被扣完了,后来找交警申诉,才把扣分取消,“当时真是跑断腿了,现在出了新政策,驾照就算丢了也不怕了。”
据了解,此次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升级后,将加强对“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如果一本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超过一定次数,或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那么驾驶人办理业务时系统将发出警示。一旦警方发现当事人存在“买分卖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买分卖分”隐患大
买卖分数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也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用他人驾照代扣分,性质其实就和交通肇事者找人“顶包”一样,不管是“借分”还是“买分”,抑或是做“黄牛”、“中介”,都属于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
买分者超过12分的买卖交易会受到治安拘留处理,而卖分者除了因妨碍公务面临治安处罚外,还有其他危急自身的隐患,如果花钱买分的人在违章的同时,还出现了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那么驾照卖分的人有可能因为说不清自己是代人销分还是驾车肇事,从而涉及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存在频繁卖分的行为,极有可能影响今后的驾照更换。